此次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沟通协调。事前就专项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范围与教育部门及时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拟定检查工作方案并报科室领导批准。
二是分工负责。按照检查工作需要及本科各岗位职责,协调配置科内人员分工;积极争取市政府及财政、司法等部门支持,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确定参与检查工作的人员,组建检查队伍。
三是监督落实。按检查方案安排,将有关工作要求和任务向相关区县分局传达,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位。依托食品稽查科和有关执法部门,对中小学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打防结合,务求实效。
四是宣传汇报。与新闻媒体配合,加强宣传,重点报道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检查结果,向科室领导汇报,并向教育部门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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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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