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部分地区已使用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为依据新大纲,小部分地区尚未使用,如北京仍然使用旧大纲,吉林省会计网为方便全国各地考生方便查找特进行了整理,使用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地区可查阅和下载汇总如下:
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1. 了解会计的概念
2. 了解会计对象
3. 了解会计目标
4. 了解会计准则体系
5. 了解会计的核算方法
6. 了解收付实现制
7. 熟悉会计的基本特征
8. 熟悉会计的基本职能
9. 掌握会计基本假设
10. 掌握权责发生制
11. 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的概念与目标
一、会计的概念与特征
(一)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单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统称。未特别说明时,本大纲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介绍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会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企业的会计工作主要是通过一系列会计程序,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核算和监督,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责任编辑(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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