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77人)

推荐:中公医学网2017-06-28 16:41:59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各类公考招聘信息汇总(每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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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7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吉林省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17〕50号)要求,吉林省贫困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人,其中双辽市17人,柳河县35人,靖宇县9人,长白县4人,长岭县50人,洮北区80人,镇赉县59人,通榆县22人,洮南市19人,大安市7人,图们市23人,龙井市13人,和龙市14人,汪清县15人,安图县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吉林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特设岗位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2010、2011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中按合同完成项目任务,本人有意愿参加本次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经原服务单位推荐的执业医师,年龄5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责任编辑(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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