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实习捆绑毕业证是教育的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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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8日,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小芳向当地媒体反映,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到与校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实习,否则无法取得毕业证。小芳表示,“主要是我们这一届的实习期突然从半年延长到一年了,我觉得太长了,很不合理。”目前学校表示听取学生意见,寻求解决方案。

综合分析

[现象剖析]

实习成绩与毕业证挂钩,违反了学籍管理制度。根据《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完成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依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实习与毕业证挂钩没有明确法律依据,该校将实习成绩与毕业证挂钩,违反了学籍管理制度,打乱了学生的实习、学习、找工作计划,侵犯了学生的选择权自主权。

实习是教学的延伸,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岗位知识、培养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可以说是他们毕业前的“必修课”。但近年来媒体不断报道,用工荒的大背景下,在各制造企业生产线上频繁流动的工人中,出现了大批由学校带队参加“顶岗实习”的中专或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军。在此过程中,学校可从中获利,受利益驱动,学校与企业一拍即合,合演了一个利益共享的“双簧”:明修学生“实习”栈道,暗渡化解“用工荒”的陈仓。拿毕业证相要挟,这种弃学业、重实习的做法,是教育方式的本末倒置。

总而言之,建立在校企合作基础上的定点实习,本身并没有问题,实习时间是一年还是半年也并非关键。问题在于教学计划的安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关键在于校企合作、定点实习是否一切以学生利益为重。

[影响分析]

责任编辑(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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