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消息:改革从制度规范管理漏洞着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背景下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大信号,也是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量身定制的一套“制度笼子”。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既体现了中央对新时期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也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管理上的制度空白。可以说,这份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管理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实际和当前改革的大局,使得管理像医院、高校等这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的领导人员能够真正“有章可循”,而且,如此详实的“清单式”规定,也为事业单位改革吹响了号角,从制度上规范了现行管理中的“漏洞”。

一是更加规范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行为。在我国,有专家指出,因为事业单位规模庞大,如何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任立标杆非常重要。而这次《管理规定》的出台正是做了这样一件事。在老百姓的眼中,像学校、医院等这样事业单位的领导也是“官”,他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可是近年来,网络上频频曝光一些学校、医院领导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灵魂工程师灵魂变质,医者仁心被铜臭沾染,影响极其恶劣,这需要借《管理规定》出台出重拳整治一下,把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化!

二是“去行政化”成为大势所趋。《管理规定》提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 (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这相较于原先的规定,多出了“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这就给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在选拔上多出了空间,对打破委任制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也就推动着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把事业单位的领导与“官”区别开来,有利于选拔业界声誉好、业务水平高的专业型而非管理型人才。

三是打破事业单位的“铁交椅”现状。在我国现行职业流动中,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想交流到机关比较难,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也不愿意到事业单位任职,“进不去”“出不来”两种现象并存,长此以往,对干部成长、事业发展都不利。特别是一些高校、科研院所的领导人员,长期任职现象普遍。因此,《管理规定》明确了 “任期制”这对于打破事业单位棋盘不活的僵局有着重要意义。

《管理规定》出台以来,受到了包括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会各界好评,广大网友纷纷对这个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念的“紧箍咒”评论、点赞,认为这份让人耳目一新的规定,很接地气、很实用,笔者也期待这份新规定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用,真正开辟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新路径。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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