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全省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考生: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已制作完毕,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地

考生应到从业资格证书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中省直考生到长春市财政局领取。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二、证书领取时间

自2014年6月19日开始领取(周六、周日休息日除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本人不能领取的,书面委托代理人领取。

三、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

“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是考试合格人员的原始报名档案,是各单位聘任会计技术职务的依据,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的同时,也要领取信息表,此表作为人事档案留存。

四、其他事宜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是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套印公章的全国通用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及信息表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请考生互相转告尽快领取。

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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